1. 一般性声明
1.1. 名称和总部
国际经济学奥林匹克 (IEO) 协会依据《民法典》第 60 条及以下条款成立,总部位于瑞士伯尔尼。该协会在政治上独立,在教派上中立。
1.2. 宗旨
国际经济学奥林匹克的主要宗旨是举办面向中学生的年度经济学竞赛。该竞赛旨在通过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式激发学生对经济学、商业和金融的兴趣。国际经济学奥林匹克竞赛促进了不同国籍学生之间的友好关系,从而鼓励合作和国际理解。国际经济学奥林匹克及其校友会组织其他额外或补充竞赛和活动,以促进经济学、商业和金融方面的知识交流。
1.3. 目标
国际经济学奥林匹克追求以下目标:
发现、鼓励、汇聚、挑战和表彰在经济、金融和商业领域具有卓越才华的年轻人;
培养青少年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创造性地运用常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鼓励各国对经济、金融和商业感兴趣的年轻人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国际理解和公平竞争精神;
鼓励世界各地大学预科生开展国家、地区和地方经济、金融和商业领域竞赛;
为世界各地学校教学大纲和实践的信息交流创造机会;
提高对经济、金融和商业的认识;
提供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4(优质教育)、8(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10(减少不平等)和 17(实现目标的伙伴关系)的服务。
1.4. 规章制度
IEO 受本章程和以下文件的监管:IEO 竞争规章制度、教学大纲、申请指南、年度规章制度、咨询委员会章程、筹款和财务运营政策(由国际委员会 (IB) 制定和批准)。所有这些文件旨在规范参与者之间的正式沟通。如果这些文件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各方将按照章程的一般精神行事。
上述所有文件及其修订必须经 IB 批准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发布在 IEO 网站上。对本章程、IEO 竞争规章制度和上述所有其他文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 IB 成员简单多数批准。至少一半的 IB 成员应投票表决以作出决定。
教学大纲于批准后的 1 月 1 日生效。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其他文件均在批准后立即生效。
2. 资源
该协会可以利用以下资源来实现其目标:
会员订阅;
赞助人的捐款;
协会自身活动产生的收入;
补贴;
服务水平协议产生的收入;
各种捐赠和赠款。
会员会费由IB每年制定一次。
财政年度与日历年相同。
3. 会员资格
3.1. 会员资格的接纳
具有表决权的积极会员是国际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EB) 的成员。
没有表决权的消极会员可以是非物质或经济上支持协会的自然人或法人。
对协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士可经执行委员会提议授予荣誉会员资格。荣誉会员资格必须得到国际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批准。
协会可随时接纳会员。接纳申请将提交给中央办公室 (CO),接纳的最终决定将由执行委员会作出。
3.2. 会员资格的终止 会员
资格终止或到期:
对于自然人,因辞职、被开除或者死亡;
对于法人实体而言,通过法人实体的辞职、排除或解散。
一年后,若IB会员所代表的组织不再参与IEO竞争(仅限IB会员)。
3.3. 退出和开除
会员可以随时通过通知执行委员会的方式退出协会。如果通知中未指定退出日期,则退出将于收到通知后的第二天生效(UTC 时区)。
会员可以随时因不符合协会章程或协会目标等原因被开除出协会。
开除会员的决定由执行委员会做出;会员可以在 30 天内向 IB 就此决定提出上诉。会员权利将被暂停,直至做出最终决定